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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工作

发布时间:2015-02-26 13:15 来源:青海日报   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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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,探索总结医改经验和模式,今年国家在全国选择了四个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,青海省是其中之一。2月10日,省政府召开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议,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工作。
 
记者从会上获悉,为做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,我省制定了《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》,并已获得国家批准。《方案》明确了改革的思路、目标、主要任务等内容,为全力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。通过“三医联动”整体推进,以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,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、完善分级诊疗制度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重点,统筹推进医疗服务、医疗保障、药品供应、公共卫生、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。
 
我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主要是统筹推进七个方面改革任务,努力打造青海医改升级版。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。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,使各项改革完善定型,特别是在管理体制、补偿机制、医疗资源配置、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取得新成效;开展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探索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;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纳入西宁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协同推进。二是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。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疾病诊疗范围,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,全面开展门诊患者基层首诊制度。三是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。落实财政补偿机制,健全人事分配制度,完善绩效管理制度,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,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培训,完善村医保障措施,探索创新公共卫生服务新模式。四是优化提升全民医保体系。完善政府、社会和个人的合理分担、稳定可持续的动态调整筹资机制,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还将进一步提高,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8%,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巩固在98%以上。五是改善加强药物供应保障。进一步完善药物招标采购和配送办法,保障基层药物配送率达到97%以上,大力推动民族医药发展。六是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。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%左右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%以上。强化人才队伍建设,完善对口帮扶机制,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,大力发展社会办医。七是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。强化医药卫生领域全行业监管。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激励与惩罚并重的约束机制。